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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虫与宿主的关系-检验主管技师考试辅导资料

2016-06-22 11:3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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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虫与宿主的关系是临床检验主管技师考试中可能涉及的知识点,医学教育网整理了相关知识,以便大家及时掌握!

1.共栖(commensalism)

两种生物在一起生活,其中一方受益。另一方既不受益,也不受害,称为共栖。例如,鮣鱼(Echeneis naucrates)用其背鳍演化成的吸盘吸附在大型鱼类的体表被带到各处,觅食时暂时离开。这对鮣鱼有利,对大鱼无利也无害。

2.互利共生(mutualism)

两种生物在一起生活,在营养上互相依赖,长期共生,双方有利,称为互利共生。例如,牛、马胃内有以植物纤维为食物的纤毛虫定居,纤毛虫能分泌消化酶类,以分解植物纤维,获得营养物质,有利于牛、马消化植物,其自身的迅速繁殖和死亡可为牛、马提供蛋白质;而牛、马的胃为纤维虫提供了生存、繁殖所需的环境条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寄生(parasitism)

两种生物在一起生活,其中一方受益,另一方受害,后者给前者提供营养物质和居住场所,这种生活关系称寄生。受益的一方称为寄生物(parasite),受损害的一方称为宿主(host)。例如,病毒、立克次体、细菌、寄生虫等永久或长期或暂时地寄生于植物、动物和人的体表或体内以获取营养,赖以生存,并损害对方,这类过寄生生活的生物统称为寄生物;而过寄生生活的多细胞的无脊椎动物和单细胞的原生生物则称寄生虫。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寄生虫与宿主的关系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小编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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