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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0-01-19 17:2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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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范围及对象!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按照岗位一览表年龄要求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学校紧缺专业人才、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等,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学历要求:具体见《一览表》。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论著要求:详见《一览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审核报考专业,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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