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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条件和范围

2019-12-02 12:0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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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才250人的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渝北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条件和范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报名时间:12月9日、10日、17日、18日

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7.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如“45周岁及以下”指197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考生须在报名时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执医证、职称证、规培证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执医证、职称证、规培证等);

8. 考生报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应聘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以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其应为本硕连读或本科与研究生专业具有相关连贯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其应为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或硕士研究生专业与博士研究生专业具有相关连贯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9.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招聘范围

1. 凡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大学期间曾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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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才2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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