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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单位赴杭州师范大学、皖南医学院优先招聘2020年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56人

2019-12-25 09:1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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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单位赴杭州师范大学、皖南医学院优先招聘2020年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56人!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二、 招聘计划  

根据《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引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南浔区各医疗单位赴杭州师范大学、皖南医学院优先招聘2020年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职位共33个,计划招聘56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专业等要求详见《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杭州师范大学、皖南医学院优先招聘2020年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职位信息表》(附件1)。  

三、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 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 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 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5. 年龄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定向委培生等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适宜担任医务人员职务的,不得应聘。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每场招聘会中的一个岗位。

招聘院校:杭州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8日 13:00-16:30

报名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勤园9号楼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照)、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院校:皖南医学院 

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 8:30-12:00

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新校区)室内体育馆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照)、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区卫健局负责复审。

(二)面试、签约

招聘院校:杭州师范大学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9:00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招聘院校:皖南医学院

面试时间:2020年1月4日14:00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各职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按招聘计划确定签约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加试一个专业知识面试题,并以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  

已签约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南浔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南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南浔人力资源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确定为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2020届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拒绝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下载:

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杭州师范大学、皖南医学院招聘计划表.xlsx

南浔区高层次卫技人才激励政策简介.doc

南浔区医疗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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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浙江医疗卫生招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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