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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招聘】关于山东大学附属山东省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高级岗位的公告

2020-08-13 14:2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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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大学附属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产医院、山东省生殖医院)为直属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今天小编分享公告信息:【长期招聘】关于山东大学附属山东省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高级岗位的公告,欢迎查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 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山东省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如:病理诊断A+王**+山东大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报名表中课题、奖励等的原件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一份;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信息。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如提供不实材料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高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医院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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