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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护师考试:氧气吸入适用范围

2011-11-07 14:3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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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护师考试——氧气吸入适用范围,由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血气分析检查是用氧的指标,当病人。PaO2低于6.6kPa时(正常值10.6-13.3kPa, 6.6kPa 为最低限值),则应给予吸氧。

  1.呼吸系统疾患而影响肺活量者,如哮喘、支气管、肺气肿、肺不张等。

  2 .心功能不全,使肺部充血而致呼吸困难者,如心力衰竭时出现的呼吸困难。

  3.各种中毒引起的呼吸困难,使氧不能由毛细血管渗 入组织而产生缺氧,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4.昏迷病人如脑血管意外或颅脑损伤病人。

  5.某些外科手术后病人,大出血休克病人,分娩产程过长胎心音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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