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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口服液-注意事项

2012-11-07 20:2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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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脾虚大便溏者慎用。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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