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为菌血症或败血症时,一般情况下应在病人发热初期或发热高峰时采集,原则上应在抗菌治疗前尽早取血做细菌培养。若已用抗菌药物或疗效不佳时,在可能条件下停药24小时后再做血培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连续做血培养3次,各次采血应在不同部位的血管穿刺,禁从静脉插管内抽血。当骨髓炎时或长期使用抗菌药物患者,抽取骨髓培养阳性率会远高于血液培养。对成人每瓶血培养应采血8~10ml,婴儿为1~2ml,儿童3~5 ml,骨髓为1~2 ml.如不能及时送检,应将已注血的培养瓶在室温存放,并不得超过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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