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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用药原则-主管护师考试辅导

2013-11-01 17:2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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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用药原则是主管护师考试需要熟悉的知识点,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广大复习备考的考生有所帮助。

1.轻度或中度感染病例可以口服复方新诺明片或红霉素、氟呱酸等,也可肌注青霉素加庆大霉素及其他辅助药治疗。

2.重度感染病例使用抗生素应以早期足量、联合、静脉给药为主辅以局部雾化吸入,并要采取综合措施改善呼吸功能,包括缓解支气管痉挛,清除痰液,持续低浓度给氧,应用呼吸兴奋剂等。在有效控制感染后短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对抢救早期呼吸衰竭和心力衰竭有一定作用。

3.轻度心力衰竭给予吸氧、改善呼吸功能、控制呼吸道感染后可好转。

4.重度心力衰竭者可加用利尿剂,慎用强心剂。应用双氢克尿塞、速尿等排钾利尿剂时,可并用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或安体舒通。使用血管扩张剂可以减轻心脏前、后负荷,降低肺动脉压,如酚妥拉明、硝普钠、心痛定、巯甲丙脯酸等。

5.控制心律失常可用心律平。应注意避免应用心得安等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以免引起支气管痉挛。

6.应用降低血粘度的药物,如藻酸双脂钠(PSS)、肝素、川芎秦等对肺心病防治有一定疗效。

7.治疗并发症如酸碱平衡失调和电解质紊乱、消化道出血、休克等。加强营养支持疗法,如复方氨基酸、补血康、白蛋白等,提高机体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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