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资格考试 > 考试动态 > 资格证书

卫生资格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上海)

2011-02-28 10:58 医学教育网
|

热点信息推荐

每日一练>热点关注 考试大纲> 考试相关政策解读>

  一、受理范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证书(2001年以后)、参加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证书(2002年以后)。

  二、提供资料

  1、由本人提出书面补证申请(写明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专业级别、颁发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2、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开具当事人参加考试并合格的证明,同时提供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提供登报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所持证书的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必须是市级报纸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其他报刊一律无效。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本人免冠近照一张(二寸照片)。

  三、受理时间

  1、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全天;上午:9:30 —— 11:00;下午:1:30 -5:00

  2、发证工作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

  四、受理地点

  瑞金南路438号303室(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认证一部)

  

卫生资格公众号

编辑推荐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叶冬 内科主治医师 《基础知识》 免费试听
    卫生资格考前压轴直播

    主讲:网校老师 4月9-18日

    详情
    卫生资格考后复盘直播

    主讲:网校老师 4月13-21日

    详情
    免费资料
    卫生资格 备考资料包
    高频考点
    精选习题
    精选课程
    备考技巧
    立即领取
    回到顶部
    折叠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