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执业助理医师变更地点注册申请须知,很多人都想知道,医学教育网编辑经过多方搜寻,现将上海执业助理医师变更地点注册申请须知发给大家。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受理范围
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人员。
提供资料(复印件用A4纸)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变更至其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需提供二份《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根据原医师执业证书使用情况,原则上未剪角、未标注注销、作废、能继续使用的证书不再换新证。
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同时变更的,需另外提交1张照片,用于换新证。
①区外到区内:变更前《医师执业证书》非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变更后应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换发新的《医师执业证书》的,需交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同底半身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②区内变更:变更前、后《医师执业证书》均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在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市级预防机构之间变更执业地点),不需核发新证,需交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③区内到区外:变更前《医师执业证书》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变更后应由其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换发新《医师执业证书》的,需提交二份《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二张(粘贴在审核表上)。
6、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含医疗机构名称、机构登记号、地址、邮编、诊疗科目)。
7、变更通知单:
区外到区内:需提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
办理时限
1、区外(外地)到区内变更受理后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2、区内变更、区内到区外变更以及区外(本市)到区内变更在提交材料完整、数据库信息无误、网络运行正常、无需制新证书的情况下实行2小时(午休时间除外)内办结。
操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地址:常熟路280号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33976425
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7:00
备注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交还申请者。
区内到区外变更,提交二份《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其中一份本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