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人才招聘考试 > 各地考试动态 > 江苏 > 事业编 > 正文

连云区卫健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江苏省】2020年6月份招聘8名医疗卫生专业技人员(编制内)

2020-05-29 11:51 医学教育网
|

5月份很多医院、事业单位医疗招聘公告信息也都陆陆续续的公布了,不知道有没有你所在的城市呢?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整理并发布新鲜招聘资讯和公告,护航您的医考之路!以下是“连云区卫健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江苏省】2020年6月份招聘8名医疗卫生专业技人员(编制内)”的公告通知,请查看!

报名截止日期:6月15日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区人民政府网()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表》。

(八)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2019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含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在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后,可视同应届毕业生。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区卫健委负责。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连云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

2.报名时间:

2020年6月8日09:00---6月15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6月8日09:00---6月15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5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5日每天的09:00-16: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6月8日9:00---2020年6月  1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区人民政府(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B区102室(连云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将核减(取消)的岗位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登录到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连云区”入口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紧缺、急需用人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区卫健委申请,连云港市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6月18日--19日登录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连云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考试

应聘人员参加以下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佩戴口罩,提前到达笔试(面试)地点,查验“苏康码”或“连易通”等电子通行证,并测量体温。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连云港市墟沟小学。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复审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连云区人民政府(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A区210室(区卫健委)。

3.资格复审材料

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执业资格等其他要求的材料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有效证明。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相关推荐:

【公告汇总】2020年6月江苏医疗卫生招聘公告汇总

卫生人才招聘考试公众号

2023年度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流程与指南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卫生招聘免费资料领取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