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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招聘科研岗位3人

2023-04-11 17:1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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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即将步入医疗行业的相关从业者吗?您还在为在哪里能够看到医疗岗位招聘信息而烦恼吗?您还在担心看不到所在地区全面的医疗招聘公告信息吗?小编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医学教育网为了服务广大医学岗位人员,每天特意整理搜集全国各地医疗招聘公告信息,以下就是新鲜的公告通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招聘科研岗位3人,欢迎查看。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科研岗位,职数3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科研岗位: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应聘人员为沪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流程

1.个人申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递交至人力资源部,简历上注明应聘岗位。

简历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人力资源部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

2.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笔试: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

4.心理测试。

5.面试:根据上述考核结果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6.体检:根据招聘职数及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提供六个月内有效体检证明,体检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7.考察: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8.确认拟录用名单及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135

监督电话:021-34773433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聪明和气力,给懒散的人只留下一片悔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招聘科研岗位3人”的公告通知已经发布,距离考试也很近了,大家抓紧时间根据公布的考试内容进行复习吧!祝您求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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