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6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卫考办发〔2025〕2号)要求,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2025年12月2—15日全面启动。考试定于2026年4月11、12、18、19、25、26日举行。为保证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西双版纳考点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职称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已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2026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首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学历。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二、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 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携带报名表、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各辖区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现场审核,完成报名程序。
三、个人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15日。
四、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12月3—15日。
本次考试西双版纳考点分设州直、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4个报名点。其中,州直医疗卫生单位、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到州卫生健康委宣传科教科(州直报名点)报名;各县(市)卫健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疗机构)及计生服务机构的考生报名工作。各报名点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初审和系统提交工作,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后果自负。
报名点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地址 | 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时间 |
州直报名点 | 陈老师 玉老师 | 0691-2125125 | 州卫健委 宣传科教科 | 2025年12月 3日至17日 |
景洪市 | 杨老师 盘老师 | 0691-2126705 | 景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 健康小屋办公室 (观礼巷2号) | 2025年12月 8日至15日 |
勐海县 | 高老师 | 0691-5122719 | 勐海县卫健局 一楼大厅 | 2025年12月 3日至15日 |
勐腊县 | 鲁老师 依老师 | 0691-8125281 0691-8135180 | 勐腊县卫健局 家发股 | 2025年12月 3日至15日 |
1.新报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5年12月3日—12月15日期间,携带系统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及《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需提交材料目录》(附件2)所需证明材料(包含原件和复印件)到辖区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2.历史考生(2025年未通过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已自动确认,不用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如未收到系统自动确认提示,请考生务必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到辖区报名点核查确认状态,以免因未确认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情况。)
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号如与上一年度 (2025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以上申请,将默认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2025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的滚动管理。
五、考试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6年2月4日—13日,采取“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请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在网上缴费功能开通期间及时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按规定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2026年4月1日—2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取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余112个专业全部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纸笔考试:护理学初级(师) |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26年4月11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2026年4月12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
人机对话考试:除护理学初级(师)外其他112个专业 |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26年4月 18、19、25、26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
八、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国家卫生人才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和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西双版纳考点咨询电话:0691-2125125。
附件: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材料目录
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历史考生报名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自动确认 | 1 | 2026年卫考报名,我省已经申请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 (2025年未通过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已自动确认,不用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 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号如与上一年度 (2025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以上申请,将默认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2025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的滚动管理。 |
非自动确认 | 2 | 未收到系统自动确认提示,务必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到辖区报名点核查确认状态,并按要求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
注:1.历史考生指上一年度参加考试并且报考专业与本年度报考专业相同;
2.具体确认操作手册请访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考试评价”栏目查看。
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考初级(士)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 材料 | 2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原件、复印件) |
注: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请按本表样的类别、序号整理分类装订。
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考初级(师)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 材料 | 2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原件、复印件) | |
资格证书 及聘书 | 4 | 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
5 | 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 |
证明 材料 | 6 | 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
7 | 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县(市)、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8 | 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9 | 使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政策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省级或州市级人社、财政、卫健三部门联审通过的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人员名册,援鄂、援沪的需提供相关通知、嘉奖、公示名单,其它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
注: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请按本表样的类别、序号整理分类装订。
4.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士、药士或技士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考中级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 材料 | 2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原件、复印件) | |
4 | 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 |
资格 证书 及 聘书 | 5 | 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
6 | 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392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博士、硕士和提前报考的本科考生,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 |
证明 材料 | 7 | 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
8 | 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县(市)、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9 |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考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 |
10 | 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 |
11 | 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12 | 使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政策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省级或州市级人社、财政、卫健三部门联审通过的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人员名册,援鄂、援沪的需提供相关通知、嘉奖、公示名单,其它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
注: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请按本表样的类别、序号整理分类装订。
4.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士、药士或技士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扫一扫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