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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关于发放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通知

2019-11-07 10:3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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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关于发放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通知公布,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丹东市2019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监理工程师证书以及2019年上半年翻译专业成绩通过人员证书定于近期审核发放,具体事宜通如下:

一、提交审核材料时间

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2019年监理工程师现场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不用考生准备,上人社局现场填写)。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单、学历(位)证书和报考时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以及报考时所需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1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

三、审核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东市人事局)二楼考试院报名室。

联系电话:3192771

联系人:肖瑶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特别提示:由附件可知此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均为护理(初级士)考试的合格名单,其他类别请及时关注官网及医学教育网信息通知!

附件: 

附件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模版)

附件3: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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