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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6-03-21 14:2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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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广东深圳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相关信息,更多考试咨询请关注医学教育网频道。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考试申报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此项考试,2015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且证书、考试申报表已下发至本院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发放办法

证书、考试申报表由各报名点负责统一发放。市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及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名点均设立发放点,请合格考生根据各自报名点的要求领取证书、考试申报表。

三、发放安排

2015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考生的证书、考试申报表已统一下发至各报名点。

(一)市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报名点考生的证书、考试申报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发放。

(二)区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名点考生的证书、考试申报表,由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发放。(区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三)考试院报名点(原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考生的证书、考试申报表,由本院负责发放。

1.考试院集中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2.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领取证书、考试申报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考试申报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四、注意事项

(一)证书、考试申报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二)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考试申报表的考生,请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到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三)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

2.区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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