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市2013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下发,取得2013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可凭身份证领取;代领者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
领取地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0508)室
联系电话:0718-7290303.
附:2013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doc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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