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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2016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注册通知

2017-07-04 12:0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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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乌鲁木齐市2016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注册通知及新疆线,相信很多人都比较感兴趣,医学教育网编辑特撰文如下:

各区(县)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安排,我委将开展2016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新疆线)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乌鲁木齐考点通过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新疆线,且《医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内已有其资格信息的人员。

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个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

三、办理时间:

2017年7月3日—7月7日(第一批单位集体办理)

2017年7月10日—7月14日(第二批单位集体办理)

2017年7月17日—7月21日(个人办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所属医疗机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医师资格证》,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见附件,填表单位需加盖公章)第二批统一报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办理;

2、自治区属、市属、市直管厂矿企业医院和民营医院,由各单位负责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填表单位加盖公章)第一批统一报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办理;

3、兵团所属单位(含诊所)全部报所属兵团卫生局办理;

4、请各单位及个人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注:上报材料时以考生目前所在单位为准,不用再回原报名单位。

五、注册事宜

1、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可开始办理2016年度《医师资格证书》(新疆线)发放及注册工作。

2、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我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新疆线)发放及注册工作的通知》(新卫办发〔2017〕36号)精神,集中汇总本单位已通过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信息,前往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注册事宜。

3、请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未领取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国家线)《医师资格证书》合格人员,务必于8月1日前向主管卫生计生部门提交医师注册相关资料办理注册事宜;逾期未报,出现医师注册时间晚于2017年8月31日以后,导致医师参加下一阶段执业医师考试或中级职称考试审查不合格情况,由逾期未上报医师注册相关资料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办理2016年度《医师资格证》汇总表

联系人: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艾克拜尔

联系电话:2351070

附件下载:乌卫医函﹝201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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