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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19:00-21:00
详情5月13日 19:00-21:00
详情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已下发,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人员信息已导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因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尚未下发,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安排,我市将组织进行2013年医师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参加2013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且“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内已有其资格信息,申请在我市注册登记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所提交照片相一致);
(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核发的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四)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缩印为A4纸,加盖单位公章)及拟聘用证明原件;
(七)执业助理医师通过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注册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原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原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收回,核发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八)注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注册流程
市、区卫生局分别受理所属医疗机构人员的注册申请材料并予以审核(向市卫生局申请注册人员的申请材料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审核合格者通过“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栏目验证申请人的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无误后在“注册登记”栏目中选择相应入口进行注册。完成“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打印、核发旧版《医师执业证书》。
四、其他要求
各级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将注册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并做好注册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市、区卫生局要做好此类注册人员的资料审核及信息登记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备查。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下发后,医师执业注册要求按照原规定办理。已核发的旧版《医师执业证书》换发新版《医师执业证书》事项,待新证下发后另行通知。
莱芜市卫生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