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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执业药师:法规考点

2019-05-15 10:4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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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考点是执业药师的常考点,为了方便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备考,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出如下相关知识:

1.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一年内通过其余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

2.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执业范围: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

5.不予注册单位:机关、院校、科研单位、药品检验机构。

6.办理再次注册时,同时变更执业单位的,须提交新执业单位的合法开业证明。

7.变更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时办理变更手续,注册证有效期不变。

8.执业药师的主要职责:保障药品质量与指导合理用药。

9.执业药师需每年参加国家或省级药师协会不少于15个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

10.执业药师的执业活动包括处方的审核调配、用药指导、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药物治疗管理、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

11.药品包括:用于人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12.药品安全管理最核心的就是要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有机结合起来。

13.药品的质量特性: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

14.药品的特殊性:专属性、两重性、质量重要性、时限性。

15.药品生产企业应负担起药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法规考点”相关内容,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知识,请持续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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