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十八反是指在中医用药过程中,某些药物之间存在相克关系,如果配伍不当,则可能导致药效减弱或产生毒副作用。这十八条禁忌主要涉及了三组药物的相互作用:
1. 甘草:与大戟、海藻、芫花和甘遂等药物相反。这类药物多具有较强的泻下逐水功效,而甘草性平味甘,有补中益气的作用,两者合用可能会影响药效或导致不良反应。
2. 乌头(包括川乌、附子):与半夏、瓜蒌、贝母、白蔹和白及等药物相反。这些药物多为清热化痰止咳类药材,而乌头类药物则性温燥烈,具有较强的散寒止痛作用。
3. 藜芦:与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以及细辛等药物相反。藜芦是一种剧毒植物,其根茎入药后主要用作催吐剂;而上述诸种人参与细辛则多为补气养血或温经散寒的良药。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当严格遵守十八反的原则,避免将这些相克的药物配伍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特定情况下,经过适当处理后的某些相反药物也可以安全地联合应用,因此对于具体的用药方案还需结合患者实际情况由专业医师判断决定。
1. 甘草:与大戟、海藻、芫花和甘遂等药物相反。这类药物多具有较强的泻下逐水功效,而甘草性平味甘,有补中益气的作用,两者合用可能会影响药效或导致不良反应。
2. 乌头(包括川乌、附子):与半夏、瓜蒌、贝母、白蔹和白及等药物相反。这些药物多为清热化痰止咳类药材,而乌头类药物则性温燥烈,具有较强的散寒止痛作用。
3. 藜芦:与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以及细辛等药物相反。藜芦是一种剧毒植物,其根茎入药后主要用作催吐剂;而上述诸种人参与细辛则多为补气养血或温经散寒的良药。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当严格遵守十八反的原则,避免将这些相克的药物配伍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特定情况下,经过适当处理后的某些相反药物也可以安全地联合应用,因此对于具体的用药方案还需结合患者实际情况由专业医师判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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