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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将出台29种大病重病优先医疗救助办法(图)--[社会时事新闻]

2005-09-05 09:32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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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城市贫困人口看病难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近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了解到,结合我省城市医疗救助制度,郑州市酝酿出台《关于郑州市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贫困人口就医门槛有望降低。

  29种大病重病优先救助

  城市医疗救助具体办法实施以后,郑州市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中,凡患有29种大病、重病的(见图),政府部门将予以优先救助。同时,在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费用1000元以上部分按一定比例救助,1000元以下自理。救助最高限额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

  审批包括三次张榜公示

  城市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救助对象本人首先要向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城市医疗救助的书面材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明材料组织调查核实后,符合条件的,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并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通过对申请对象进行复查、审核,情况属实、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居委会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同时上报所在辖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批,并由社区居委会对审批结果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三次公示均无异议后,区民政局直接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到本人,并报郑州市民政局备案。

  原就医优惠政策不变

  救助对象继续享受城市低保定点医院优惠政策,在城市低保定点医院优惠后,再按比例享受救助。服务标准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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