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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检验主管技师办证注意事项

2016-12-20 14:1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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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床医学检验主管技师办证注意事项,相信很多人都比较感兴趣,医学教育网编辑特撰文如下:

一、临床医学检验主管技师资格取得方式

临床医学检验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检验主管技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临床医学检验主管技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临床医学检验主管技师办证注意事项,主管技师资格证一般是考后3-4月份开始陆续由各地区卫生局发放,目前已经有地区可以领取了,为方便考生及时看到所在地区的领证信息,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整理各地区卫生资格证领取汇总信息,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2016卫生资格考试资格证书领取各地区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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