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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市无为县2017年9月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7-09-04 09:4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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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市无为县2017年9月的卫生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相信大家最近都在关注,下面请大家可以仔细查看医学教育网编辑专门为您整理的,安徽芜湖市无为县2017年9月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这篇文章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为做好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80名(详见附件)。其中安排3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17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招聘公告同时在无为先锋网()、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平台(?unit=003273629)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表)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6年9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17年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无为县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无为县国土局对面)。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以及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属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今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签定承诺书,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6日工作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

报考人员于9月21日-22日,凭身份证到无为县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和表达,写作;

笔试满分为12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9月25日-9月26日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到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县政府A206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需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实行加分政策。

4、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指定时间到无为县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80元/人(皖价费【2009】118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面试费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招聘岗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比例权重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60%+面试成绩×4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无为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客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县先锋网、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平台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若2017届毕业生在2017年11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由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社局会同有关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它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和信息等,均在无为先锋网、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平台公布。

本公告由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6610117(无为县人社局)0553-6610577(无为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553-6612684(无为县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2017无为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77 无为县卫计委 皮肤病防治站 1 专技 岗位 护理类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具有护师资格 工作地点为皮防站石涧麻疯村住院部
78 无为县卫计委 血防站 1 专技 岗位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下学历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具有检验(技术)师资格  
79 无为县卫计委 血防站 1 专技 岗位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大专及以上   本科及以下学历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80 无为县卫计委 血防站 1 专技 岗位 计算机类 大专及以上      
81 无为县卫计委 血防站 2 专技 岗位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专业,护理类 大专及以上      
82 无为县卫计委 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 1 专技 岗位 药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5年以上工作经历  
83 无为县卫计委 县中医医院 1 专技 岗位 临床医学类 研究生 硕士    
84 无为县卫计委 县中医医院 1 专技 岗位 内科学(心血管病)专业 研究生 硕士    
85 无为县卫计委 县中医医院 1 专技 岗位 儿科学专业 研究生 硕士    
86 无为县卫计委 县中医医院 1 专技 岗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研究生 硕士    
87 无为县卫计委 县中医医院 1 专技 岗位 外科学(骨外)专业 研究生 硕士    
88 无为县卫计委 县中医医院 3 专技 岗位 医药卫生类 中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工作地点为县看守所
89 无为县卫计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中心 2 专技 岗位 医药卫生大类 大专及以上   本科及以下学历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90 无为县卫计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中心 2 专技 岗位 财务管理、会计专业 大专及以上      
91 无为县卫计委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 管理中心 4 专技 岗位 临床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具有主治医师资格  
92 无为县卫计委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 管理中心 1 专技 岗位 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下学历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93 无为县卫计委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 管理中心 2 专技 岗位 护理类 大专及以上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94 无为县卫计委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专技 岗位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95 无为县卫计委 卫生监督所 1 专技 岗位 护理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具有护师资格  
96 无为县卫计委 卫生监督所 1 专技 岗位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97 无为县卫计委 洪巷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医药卫生大类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98 无为县卫计委 洪巷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药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本科及以下学历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99 无为县卫计委 洪巷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助产专业 中专及以上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100 无为县卫计委 牛埠镇中心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临床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101 无为县卫计委 牛埠镇中心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会计专业 大专及以上      
102 无为县卫计委 陡沟镇中心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临床医学类 大专及以上      
103 无为县卫计委 陡沟镇中心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助产专业 中专及以上      
104 无为县卫计委 襄安镇中心卫生院 2 专技 岗位 临床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105 无为县卫计委 襄安镇中心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管理专业 大专及以上   本科及以下学历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106 无为县卫计委 刘渡镇卫生院 2 专技 岗位 医药卫生大类 大专及以上      
107 无为县卫计委 刘渡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助产专业 中专及以上      
108 无为县卫计委 姚沟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助产专业 中专及以上      
109 无为县卫计委 蜀山镇中心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医药卫生大类 大专及以上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10 无为县卫计委 蜀山镇中心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类 大专及以上      
111 无为县卫计委 高沟镇中心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药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112 无为县卫计委 严桥镇中心卫生院 3 专技 岗位 护理类 大专及以上      
113 无为县卫计委 昆山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医药卫生大类 大专及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14 无为县卫计委 昆山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助产专业 中专及以上      
115 无为县卫计委 昆山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中专及以上      
116 无为县卫计委 泉塘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会计专业 大专及以上      
117 无为县卫计委 泉塘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助产专业 中专及以上      
118 无为县卫计委 泥汊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临床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本科及以下学历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119 无为县卫计委 泥汊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类 大专及以上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120 无为县卫计委 石涧镇中心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类 大专及以上      
121 无为县卫计委 石涧镇中心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药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122 无为县卫计委 红庙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助产专业 中专及以上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年龄放宽到40周岁  
123 无为县卫计委 红庙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大专及以上      
124 无为县卫计委 红庙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药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125 无为县卫计委 鹤毛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药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126 无为县卫计委 鹤毛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中专及以上      
127 无为县卫计委 鹤毛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护理类 大专及以上      
128 无为县卫计委 鹤毛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临床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129 无为县卫计委 赫店镇卫生院 1 专技 岗位 药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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