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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

2017-07-17 11:5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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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广西来宾市妇幼保健院直接考核招聘卫生工作人员通知公布了,很多人都关心广西来宾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信息。医学教育网的小编经过多方搜寻,现将广西来宾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发给大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经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定于2017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上述关于“广西来宾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信息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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