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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度隆林各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2018-09-20 14:1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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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度隆林各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百政发﹝2012﹞30号)和《2018年隆林各族自治县使用人员编制控制数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定于2018年9月27日、28日两天进行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及要求

(一)体检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免笔试)相同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都相同的以职称、学历、岗位进修情况等条件优先确定人选;如仍未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

经过报名考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确定龙文明等221名考生为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经调剂后,因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且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决定取消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药士_31054、收费员二-31070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生一_31043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体检人选接到体检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没有递补人选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18年9月27日、28日两天进行(星期四、星期五)两天进行。

(二)体检人员请于2018年9月25日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考办(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体检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见《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择日安排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自备体检费约420元(以实际收费为准,不含复检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在报到时,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

3.体检表上贴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未尽事宜,请与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联系。

咨询电话:0776-820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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