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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卫计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11月公开招聘公告

2017-11-22 14:4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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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常德市卫计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正处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为正处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副处级三级妇幼专科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95名。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供需见面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订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信息。将招聘信息通过高校就业微信平台、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和招聘单位网站向社会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应届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地点为湘雅医学院、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具体地点、时间以公告为准。

(四)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六)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届毕业生如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纪律和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李长春任组长,陈寿林、陈能志、屈晶华、邵先舫、钟发平、彭进、曾庆淼任副组长,熊云南、朱江霞、曾志敏、孔彩霞为成员。整个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市人社局,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7706380(市卫计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6-7705195(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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