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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海久治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

2019-01-09 15:1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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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海久治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更多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现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公开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及德才兼备标准,实行按岗定酬、按劳分配制度,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聘用数量及岗位

久治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聘用具有护士资格证的护士10名。

三、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终身从事卫生工作的志愿。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聘用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聘用方法和程序

聘用工作在县公开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聘用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发布聘用公告

2019年1月5日—15日,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久治县政府网、在县政府政务公示栏、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聘用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并填写《久治县公开聘用适用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0-1月27日

报名地点:久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②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依据报名条件对报名对象的有关证件进行初步审查。

资格复审:考核、考试结束后,按照考核或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档案。有执业资格证书并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出的聘用计划,按考核或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试方式

所有具备专业资格审查合格全直接进入面试,考试采取面试和理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理论操作×70%+面试成绩×30%,面试和理论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考试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财政局组成。

考试结束后,考核综合成绩经县公开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

①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②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聘用计划,按照考核或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公开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聘用计划,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聘用

用人单位在收到《久治县公开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30日内与新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与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合同期限为五年,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月工资4000元+绩效工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组织领导

为全面做好这次公开聘用工作,成立以主管人事、卫生副县长为组长、副组长,以人社、卫计委、财政、纪委、监察、发改、宣传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久治县公开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县公开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聘用工作具体事宜;县人社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纪委、监察局负责聘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人事、卫生、财政、发改、宣传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聘用相关工作。

监督电话:久治县纪委、监察局0975-8331084

咨询电话:久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975-8331042

本《公告》由久治县公开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久治县公开聘用适用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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