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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2017年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2017-03-06 11:3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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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2017年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公布了,医学教育网小编特地为大家编辑整理了,山东省立医院2017年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应聘人员于3月1日-3月10日发送电子简历到报名邮箱slyygkzp@163.com,并务必于3月15日电话确认。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更新卫生人才招聘的相关信息,还请大家多多关注。

山东省立医院2017年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山东省立医院始建于1897年,历经120年的风雨历程,现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指导基层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

医院设中心院区和东院区两个院区,现有职工5403人,开放床位3370张,年门急诊总量351万人次,出院病人12.97万人次,手术6.35万台次,平均住院日8.91天,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连续多年省内领先。2015年,医院在复旦大学中国医院排行榜上列全国第48位,华东区综合实力排名16位;在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中国医院100强”排行榜中列第36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优化人才结构,根据省编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鲁编办〔2016〕272号)、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拟招聘部分博士研究生。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医院工作,遵守宪法、法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行为;

4.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原则上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在35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年龄在32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应聘人员必须为两年内毕业的符合学校派遣手续的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等;

3.应聘人员应为统招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应为国内外知名院校(211工程院校优先)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临床医学八年制、具有海外联合培养留学经历、学习各阶段均在985院校学习者优先;

4.急诊、麻醉、影像医学、超声医学、手足外科、儿内科、儿外科、重症医学等专业年龄可放宽2岁。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信息在山东省立医院官方网站公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3月1日-3月10日发送电子简历到报名邮箱slyygkzp@163.com,并务必于3月15日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31-68776403,联系人:王 强)。也可携带所需材料电子版直接到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仁和楼305房间)报名,我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

2.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邮箱或现场报送。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必须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取得规定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3月18日9:00-11:30,笔试成绩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以招聘专业为单位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为3月19日,每个专业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1、招聘计划.xls

2、报名登记表.doc

3、报名汇总表.xls

山东省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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