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人才招聘考试 > 政策解析 > 正文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2020-03-05 16:15 医学教育网
|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分享如下内容: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因地制宜向承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疫情结束后不再执行。要及时指导有关单位在内部分配时,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二、为促进有效实施隔离和医学观察等预防控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其所属单位按出勤对待。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加大对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指导督促力度,并及时做好政策解释。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强化政策效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促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编辑推荐:

【医疗招聘】事业单位未来还有编制?

疫情过后对医疗卫生行业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以上文章“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就是小编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人才招聘考试公众号

2023年度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流程与指南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卫生招聘免费资料领取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