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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转帖]丈夫不堪虐待杀死妻子--[心理诊所]

2005-08-31 13:34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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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天河区发生罕见伦常惨案,一名男子因为在与妻子十几年的婚姻中受尽侮辱和虐待,更亲眼目睹妻子与他人通奸,离婚后还多次为儿子归属问题争吵,积怨至深,终于在今年4月将妻子捅死并企图自杀。

  昨天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宗血案,儿子当庭向父亲索取赔偿48万元。

  “妻子让我睡地板”

  丈夫叫李强,是海南人,今年43岁,被其杀死的前妻王梅是深圳人,两人原先住在深圳沙头角,有一个13岁的男孩。从孩子出生起,两人的感情逐渐恶化,在2001年,当孩子10岁时,两人离婚。

  谈及离婚的原因,李强在庭上说,是因为王梅老是看不起他。“她老是说我没用、无能,甚至不让我与她一起睡在床上,叫我睡地板。”李强在庭上恨恨地说。不仅如此,王梅还与其他男子通奸,有一次被李强捉奸在床,两人感情至此彻底破裂。2001年,两人协议离婚。

  离婚后争执继续

  离婚后,双方先后签订了三份协议,约定孩子由李强直接抚养,但后来王梅却将她与孩子的户口从沙头角迁到深圳南山区,随后她又到广州天河工作。“她对孩子的成长、教育不闻不问,很多次孩子感冒发烧,她也只是打个电话回来问一下而已”。李强在庭上依然对死去的王梅不能原谅。

  今年初,孩子已经小学毕业要上初中了,李强便要求王梅将孩子的户口迁回,但王梅一直不肯,“她老是不接我的电话,一听到我说孩子户口的问题就挂电话。”李强在庭上满腔怨气地说。

  丈夫写下怨恨日记

  多年的积怨终于让李强产生了杀害王梅的念头。

  庭审中,检察官出示了一份李强的日记。这篇日记写于2003年12月26日的,题为《十几年生活件件小事之点滴》,李强记载了因为王梅的不忠和虐待给自己带来的屈辱,以及因为王梅拒绝办理孩子户口迁移而导致的矛盾,他怨气冲天地写道:“这个坏女人,对我这么不好,总是有条件地跟我过性生活,我挣了钱了,才允许我亲近她……我要干掉她。”

  怒火中烧举刀杀妻

  今年4月28日,眼看着其他同龄的孩子都选择好初中学校了,自己的孩子却为户口问题着急,陈某再也忍不住了,当天中午,李强带着一把匕首从深圳坐车到广州找到王梅。

  两人一见面又吵架,王梅要赶李强走,李强的怒火“噌”地冒起,随手掏出匕首恶狠狠地在王梅的胸部、腹部连刺4刀。随后,万念俱灰的李强用刀在自己的肚子和胸部各刺一刀,并到脖子上划了一刀,准备与王梅共赴黄泉。幸亏,两人的争吵声惊动了保安和邻居,两人被送到医院抢救,但王梅不治身亡,而李强则活了下来。

  儿子向老爸索赔48万

  昨日的庭审中,对检察院指控其故意杀人的罪名,李强没有任何异议,但他反复地诉说自己不幸的遭遇和王梅的无情,李强的辩护律师也请求法庭考虑王梅本身存在的过错,最终导致李强酿出血案,并为此恳求法院考虑到孩子已没有母亲,不能再失去父亲,请法院酌情从轻处理,判处李强缓刑。

  让人意外的是,在最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李强、王梅13岁的孩子委托两名律师对父亲提起索赔,要求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48万元。对儿子的这个请求,李强本人似乎没什么特别的意外,只是表示自己想赔偿也没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31 13:35: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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