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卫生局护士执业注册提交材料及领取证书时间为每周周一、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请办理业务人员按时前来。
请来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的人员将所有材料放入档案袋中。
一、首次注册的相关问题
(一)注册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1份(贴照片,须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或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后退回本人,上报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均需上报审核)
4.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1份(实习报告需要提交复印件,实习单位开据的实习证明需要提交原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1份(原件由单位或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后退回本人,上报复印件);
6.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附件3);
7.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1份;
8.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在山东省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延续注册的相关问题
(一)注册对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延续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1.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2)1份(贴照片,须正反面打印);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或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后退回本人,上报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1份;
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附件3);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三、变更注册相关问题
办理时所需要携带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
2、《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须双面打印,粘有照片)(附件);
3、现执业地点(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请登录济南市卫生人才网护士注册一栏下载相应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