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十大品牌教育机构!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卫生资格考试>(036)血液科主治医师(中级师) > 正文

血液内科:铁粒幼细胞性贫血

2009-06-05 19:45 来源:医学教育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概述

  铁粒幼细胞性贫血(简称SA.)是一组铁利用障碍性疾病。特征为骨髓中出现大量环状铁粒幼红细胞,红细胞无效生成,组织铁储量过多和外周血呈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本病分为获得性和遗传性,还有维生素B6反应性贫血。获得性又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铁利用不良,血红素合成障碍和红细胞无效生成是本病发病的主要环节。与血红素合成有关的各种酶和辅酶的缺乏,活性减低和活性受阻是本病的发病机理。任何原因影响这些酶的活性均可导致铁利用不良和血红素合成障碍,结果形成低色素性贫血,铁在红细胞及各组织内大量堆积,使红细胞形态及功能受损,致红细胞过早破坏即无效生成。铁大量沉积于各组织内,形成血色病,影响各组织器官功能。

  临床表现

  1.遗传性多为青少年、男性及有家族史;获得性常无家族史。原发性,无原因,多于50岁以上发病。继发性多见于用异烟肼、比嗪酰胺、氯霉素及抗癌药时间过长后发病。亦可见于肿瘤及骨髓增生性疾病。2.发病缓慢,贫血为本病主要症状与体征。常有皮肤苍白,部分病人皮肤呈暗黑色。软弱,动则心悸、气促。3.肝脾轻度肿大,后期发生血色病时(即含铁血黄素沉积症)肝脾肿大显著。4.发生血色病时可出现心、肾、肝、肺功能不全,少数可发生糖尿病。5.血象:一般为中度贫血(血红蛋白在70-90g/L)少数为重度贫血(血红蛋白30-60g/L)红细胞大小不等,可见幼稚红细胞。网织红细胞正常或轻度升高。白细胞及血小板多数正常。6.骨髓:红系增生明显活跃,病态造血现象,胞浆可见空泡、浆量少,缺乏血红蛋白形成,铁染色可见铁粒幼红细胞增多,出现环状铁粒幼红细胞〉15%,是本病特征,具有诊断意义。粒系及巨核系正常。7.血清铁和铁蛋白饱和度、血浆铁转换率、红细胞游离原卜琳增高。血清铁结合力、铁利用率降低。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积分减低。

  诊断依据

  1.发病缓慢,贫血为主要症状。2.可有肝脾肿大。3.血象显示低色素性贫血,可见幼红细胞,网织红细胞正常或轻度升高。白细胞和血小板正常。4.骨髓增生明显活跃,红细胞形态有异,并出现环状铁粒幼红细胞>15%。粒系、巨核系正常。5.血清铁、铁蛋白饱和度、血浆铁转换率及红细胞游离原卜琳医学-教育网-搜集-理增高,血浆铁结合力,铁利用率降低。6.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积分减低。

  治疗原则

  1.大剂量使用维生素B6。2.使用雄性激素。3.适当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4.可使用除铁制剂,减少体内过多铁的堆积。5.贫血重者可酌情输注红细胞或全血。

  用药原则

  1.早期、轻型病例以口服维生素B6、康力龙、叶酸为主。2.中期,贫血症状严重者,可用注射维生素B6及雄性激素,加用除铁剂情况下适当输注浓缩红细胞或全血,也可选用“C”项药。3.积极治疗原发病。

  辅助检查

  1.对一些慢性贫血,红细胞呈双相性或呈低色素性贫血患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2.对重症、晚期病例,长期大量铁堆积于体内引起血色病者可行检查框限“A”、“B”和“C”。

  疗效评价

  目前国内外均无可参考疗效标准。1.缓解:临床症状明显改善,血红蛋白明显升高,铁代谢实验室检查基本正常。环状铁粒幼红细胞明显减少。2.进步:临床症状有所改善,血红蛋白有所提高,铁代谢实验室检查有所好转,环状铁粒幼红细胞减少。3.无效:临床症状及实验室检查无进步。

  专家提示

  继发性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是继发于某些药物或化学毒物治疗(如抗痨药、氯霉素、烷化剂等抗癌药及铅、酒精等)及某些疾病(如骨髓增殖性疾病及肿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感染)后,环状铁粒幼红细胞数量、贫血、铁的负荷较轻,一旦停药脱离化学毒物或控制原发病,使用维生素B6,症状可消失。原发性铁粒幼细胞性贫血病因不明,因而治疗效果往往不理想。遗传性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比较少见,最常见的为伴性染色体遗传。多数男性发病,发病年龄较早,发病机理不一,部分对维生素B6治疗有效,另一部分维生素B6治疗无效。原因不清。

相关新闻:
特别推荐
43大类,1000多门辅导课程
正保医学会议中心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