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护士工作内容总结:
1.诊所由所长负责领导各项工作。各医护人员应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规范,做好本职工作。
2.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值班医师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或请假时必须经所长批准。
3.开展诊疗工作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出具疾病诊断证明有存根。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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