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3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冀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座落在“环渤海、环京津”的开放城市-河北省唐山市,是唐山地区唯一省属医院。
目前医院全面启动新院区建设,形成了一院两区的新发展格局,煤医院区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花海院区I期(在建)总占地面积约138.40亩。医院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专科特色突出,综合实力强大,在唐山地区享有盛誉。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3名,均具备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具体要求详见《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范围
正高级职称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s://myf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全年接收报名,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受理。
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需提供①《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④各层次学历毕业证、学位证、⑤资格证、⑥岗位要求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yzp2026@126.com。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邮箱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应聘者参加面试答辩。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试考核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医院组织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内容由医院根据所需专业设定,面试答辩不超过20分钟,要求应聘者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时,口齿清晰、表达准确,对所回答问题有较深学术认识。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应聘者面试答辩情况进行投票。
(四)考察、体检、公示
体检工作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s://myf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5-5825868(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5-5825882(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5-5825868 电子邮箱: hyzp2026@126.com
1.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登记表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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