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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肃宁县人民医院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8-12-28 10:0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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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肃宁县人民医院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县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出生);

(四)2018年及以前毕业,统招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就业报到证;

(五)不限户籍;

(六)适应专业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专业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中招聘专业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专业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专业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专业岗位;

(八)2018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做限制。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地点和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肃宁县人民医院三号楼3312房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报考人员须先登陆肃宁县政务网站()下载并填写《沧州市肃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同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6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人员须签订并履行诚信承诺。

(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时材料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不予报名。

(三)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岗位。

报考同一专业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少数紧缺专业外,减少该专业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专业岗位招聘。

四、笔试

(一)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8:30-12:0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三)笔试内容: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分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肃宁县政务网站()查询。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采取分专业岗位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法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某环节需递补人员时,也按此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政务网站()公布。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对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肃宁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仔细阅读。我们将在必要环节和特殊情况下及时进行信息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网站,保持所留通讯设备畅通,按要求进行,错失机会,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7-5169187

附件1:《2018年肃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018年肃宁县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公告附件

附件2:《沧州市肃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2018年报名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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