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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0月份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赴宁波大学招聘工作人员19名的公告

2019-10-16 14:3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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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0月份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赴宁波大学招聘工作人员19名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邮件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5日9:00-10月22日16:00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赴宁波大学现场招聘工作人员共19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三)舟山医院网站()。

(四)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

)。

(五)舟山市中医院网站()。

(六)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

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本次招聘仅面向2019届、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研及以上毕业生;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2020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确认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五)学历及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六)户籍不限;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八)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和招聘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邮件报名及资格初审

邮件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5日9:00-10月22日16:00。

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材料。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10月22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招聘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23日9:30-12:00。

地点:宁波大学东校区(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

4、《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5、一寸彩照2张;

6、报名人员也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论文、课题、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复审

邮件报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提供现场报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地址:宁波大学东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时间:10月23日下午13:00-14:00。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六、考试方法与时间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需进行加试。

(二)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岗位调剂

对于专业符合其他招聘岗位需求的考生,可作为调剂对象。如符合专业需求的岗位无人报考或是没有入围体检人选可进行岗位调剂。从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根据得分高低顺序进行调剂。用人单位和考生进行双向洽谈,根据洽谈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八、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选择调剂岗位的考生不再列入原报考岗位的递补人员范围。

九、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2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十、其他

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院均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舟山医院:0580-2292522(马主任)、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0580-2065040(陈主任)、舟山市中医院:0580-8123901(孙主任)、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0580-2627973(赵主任)。

监督电话:0580-2024941

附件下载:

附件1:2019年下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赴宁波大学现场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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