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1〕5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23〕28 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 有关精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2022年12 月7日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前认定),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2026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原则上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2025年12月2-15日期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以下简称:国家卫健人才中心)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请考生于2025年12月3-17日期间到单位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节假日除外)。今年我区将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2025年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的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系统会显示已完成报名确认,历史考生经报名系统自动确认后仍须携带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有执业准入要求的专业)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1.灵山县卫健局、浦北县卫健局、钦南区卫健局(含北部湾华侨投资区)、钦北区卫健局负责辖区内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资料的初审、网上确认等工作。并将考生资料与汇总表于2025年12月22日提交至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复审。
2.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资料的初审、网上确认等工作,请在2025年12月25日将报考人员的纸质资料按照不同类别进行清点,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并提交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复审。
3.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负责市直其他医疗机构考生报名资料审核及现场确认,请各医疗机构派专人负责收集材料统一于2025年12月12日前交到我中心。
4.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负责对全市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三)2026年度新报考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后打印签字、手填手机号码,单位盖公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药(技)、护的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报名条件中需具备初级(士)资格或初级(师)资格的,须提交相应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有主要执业地点、执业有效时间、执业范围),广西区内二级、三级公立医院(不含非卫生系统单位)、妇幼保健院医师,须提交《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或《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核表》。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至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有执业地点、执业有效时间)。医疗类、护理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执业范围申报相应专业,申报单位应与主要执业地点相一致。
6.报名条件中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要求的,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7.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8.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需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9.民(私)营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考生,每名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复印件1份(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10.其他需要申请人补充的辅证材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11.请各考生前往现场确认前务必与单位所在地报名点联系,其他现场确认所需补充验证材料以单位所在地报名点通知为准。
备注:
1.所需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为提高审核效率,请严格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好;
2.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的材料,现场审核确认后只需收复印件,原件报考人员取回;
3.考生以伪造证件(证书)、证明及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违规获取报考资格,依法进行追责。
(四)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后,考区和考点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6年2月4-13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准考证的打印
考生缴费成功后,可于2026年4月1-26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四、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五、其他
(一)各报名点审核单位要落实好岗位工作责任制,严守相关工作规定,审核资料时必须按文件要求及有关政策严格把关,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积极服务考生,做好考试工作的宣传和舆情监测,确保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二)请各县(区)卫健局指派一至两名有审核考试材料经验的工作人员于2025年12月22-24日至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参加卫考考务工作培训及考生材料交叉复审工作,差旅及食宿回单位报销。
(三)请市直报名点指派一至两名有审核考试材料经验的工作人员于2025年12月25-26日至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参加卫考考务工作培训及考生材料交叉复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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