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卫考办发〔2025〕4号)文件要求,现就渭南市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和专业设置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被认定为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报名期间须以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申报考试,方可申请陕西省职称证书。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2026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且报名时出具单位正式转岗文件,晋升高一级资格须符合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规定。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可在就近考点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材料。
(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二、考试方式、科目及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1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2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8、19. 25、26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报名与收费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2日—12月15日,采用网上预报名。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和提示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无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协助其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档案在工作单位辖区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打印申请表后,加盖所在单位和档案存放机构公章,由档案存放机构统一进行申报确认;档案在工作单位辖区以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打印申请表后,加盖所在单位和档案存放机构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由工作单位辖区考点或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12月17日。
3.资格审核:市级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6年2月4日—13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发〔2023〕19号)执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四、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五、报名所需材料(所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所有纸质材料均需使用A4纸)
1.《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正式的聘用证明表(附件4)。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4.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必须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至373之间的人员,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需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的证明。
6、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2)。
7、2025年已参加过本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里自动确认;如信息发生变动,无法自动确认的考生,需要现场进行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2025年已参加过本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只提交本人承诺书。
8.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优惠政策的考生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附件5)及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和相关印证资料。
六、其他事项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历史考生报名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各报名点要提醒考生注意保存好准考证和成绩单,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2.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和陕西省卫健委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即:初、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3.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办理报名手续。凡发现各县市区、各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较多时(10人以上),一律将全部材料退回,重新审查整理。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报名点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制作本报名点确认考生的花名册(格式见附件3);市直属各单位按照考生花名册(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信息及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汇总上报考点。
4.各县市区人社、卫健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同时注重政策学习,严把资格审核关,认真核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信息,确保其真实、完整,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的企图。
附件:
6.渭南市各报名点咨询电话
临渭区 0913—2074114(卫健局)
0913-3030370(人才交流中心)
华州区 0913-4711763
0913-4725001(人才交流中心)
华阴市 0913—4618200
潼关县 0913—3866816
大荔县 0913—3256546(卫健局)
0913-3222508(人才交流中心)
合阳县 0913—5528650
澄城县 0913—6866289(卫健局)
0913—6866916(人才交流中心)
蒲城县 0913—7262139(卫健局)
0913—7212227(人才交流中心)
白水县 0913—6155901(卫健局)
0913—6160281(人才交流中心)
富平县 0913-8212675 (卫健局)
0913—8203094(人才交流中心)
韩城市 0913-3133026
高新区 0913-2656997(卫健部门)
0913-2128153(人才交流中心)
市人才交流中心 0913—2338056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0913-3033193
市级咨询受理电话:0913-2931821

- · 双鸭山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 · 关于成都高新区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 · 成都市龙泉驿区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 · 武侯区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审事宜
- · 成都天府新区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 · 关于做好柳州市考点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 渭南考点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娄底考点202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温馨提示
- · 贵阳市关于202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泰安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扫一扫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