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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2020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正在陆续领取当中,证书领取之后就是注册了,有些考生还不跳清楚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条件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
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首次申请注册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以上就是“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条件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资料请大家持续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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