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

切换栏目
当前位置:医学教育网  > 题库 > 免费 > 正文 RSS | 地图 | 最新

[卫生法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依法对其给予处分的机关是

2007-05-08 17:29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选项:
A.卫生行政部门
B.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E.中医药管理部门

答案:
A
解析:

答复:本题选A。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责令6个月以上2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同时,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由以上二法,医生收取回扣,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

  1. 处分。即由违法行为人所在的单位或上级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2. 收违法所得。

  3.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即有关行政机关剥夺违法者原有的从事某种职业资格的行政处罚。

相关新闻
退出
会 搜
特别推荐
医学教育网医学书店
  • 名师编写
  • 凝聚要点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网络课堂
40多类,1000多门辅导课程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