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突发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中毒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卫生部20日印发《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专业队伍,配备必要处置和保障装备,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演习和演练;同时还要设立突发中毒事件专家组,对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准备、确定突发中毒事件预警和事件分级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应急处理等提供咨询建议。
应急预案明确,根据突发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中毒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突发中毒事件四级。
根据应急预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中毒事件的监测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中毒实时监测分析系统。突发中毒事件的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应当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应急预案明确,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开展毒物及突发中毒事件对公众健康危害的风险评估,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中毒预警和制定防控对策提供参考。发生突发中毒事件或发现可能造成突发中毒事件的因素后,根据有毒物质种类、数量、状态、波及范围、接触人群以及人群中毒症状等,及时开展动态评估,提出预防和控制建议。
此外,应急预案还就组织体系及职责、信息通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预案的制定与更新等作了详细规定。
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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