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的分级-内科主治医师:
(一)目前通用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法,主要根据患者自觉的活动能力划分
I级:活动量不受限制,平时一般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Ⅱ级: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平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到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的症状。
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症状。
(二)美国心脏病学会(ANA)客观的评估,94年
A级:无心血管疾病的确客观依据
B级:客观检查示有轻度心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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