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各单位、省直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202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省人社办发【2025】99号)要求,按照省卫健委统一部署,我委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现场确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5年12月8日-12月16日(不含公休日)。
上午8:30-11:30分
下午13:30-16:30分
二、审核地点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9号窗口(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号)
三、审核范围
(一)各县(市、区)考生。按照属地化管理,各县(市、区)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及辖区卫健局逐级初审后,由各县(市、区)卫健局统一报送审核确认。
(二)市区其他医疗机构考生。省直、市直、委直、部队医院等单位考生由用人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审核确认。
四、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1.《202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本人签字,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
3.医(药、护、技)师(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
4.其它报名所需材料;
5.2026年度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工作程序要求
(一)审核报送程序
1.考生打印《报名表》后须本人签名,一定要填写24小时畅通的本人手机号码。因无法联系本人导致未通过现场确认审核的,个人承担后果。
2.考生将《报名表》连同报考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合格者由审核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核。
3.各县(市、区)卫健局、省直、委直各单位负责审核并汇总辖区或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按照日程安排到现场审核,不受理有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考生个人报名。
(二)审核注意事项
1.《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试及资格证书制作等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各县(市、区)卫健局要组织辖区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承担资格审核主体责任。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虚假的申报人员材料。
3.资格审核贯穿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不符,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4.各单位须提示考生,在完成网报打印《报名表》后至现场确认结束前,不要登录系统。如再次登录系统,报名申请表上的“验证码”就会改变,将导致考生信息无法录入系统。
5.如有报名表“验证码”不正确的情况,各县市区(各单位)工作人员须在审核现场电话联系考生进行修改,将正确的“验证码”填写在报名申请表上,交给工作人员再次录入,确保录入工作顺利完成。
6.各单位工作人员一定要核准拟录入系统的考生《报名表》份数,确保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表录入系统后再离开。
7.本年度报名审核的条件和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卫健部门统一要求执行。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卫健局加强属地管理,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辖区内各相关单位开展初审工作,明确辖区初审时间、地点,及时下发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做好辖区内报考政策解读工作,根据审核日程安排(附件1)按时报送审核材料,收集材料时按照专业、级别分类,以便现场确认时节省时间。
(二)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要求和标准对申报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汇总考生情况,在现场确认时持纸质加盖公章版及电子版报给审核工作人员。
报名咨询电话:0453-6172092,6171735
附件:
1.审核安排日程表
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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