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临床执业医师 > 辅导精华 > 正文
RSS | 地图 | 最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总则

2009-09-17 11:13 医学教育网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于2003年5月7日“非典时期”由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批准通过。其结构与内容其本与《传染病防治法》相似。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总 则

  1.立法宗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2.事件定义: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重大传染病疫情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3)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4)重大职业中毒事件

  5)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例如重大化学环境污染、放射事故等。

  3.应急工作方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4.处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5.总体要求: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执业医师考试公众号

距离2025临床技能考试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直播课
【直播】临床医师肾小球疾病考点2
【直播】临床医师肾小球疾病六大考点

直播时间:2月4日 19:30-20:30

直播主题:临床肾小球疾病六大考点2

直播老师:章一芹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