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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富春代表:建议加强建立特色中医诊所,带动全国中医诊所量的剧增

2021-03-17 19:1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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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富春代表建议加强建立特色中医诊所,具体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如下:

特色中医诊断

司富春说到“加强建立中医特色诊所,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医药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司富春表示,随着中医诊所备案制的推行和国家对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带动了全国中医诊所量的剧增,但中医诊所行业格局呈现“小、乱、散”的状态,要长久发展,就必须有高水平的专业人员、特色的诊疗技术、有专长,建立品牌,要加强建立特色中医诊所。

为此,司富春建议:首先,加快推进《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行多点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中医特色专科乃至连锁诊所;其次,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在基层开办特色中医诊所,支持在基层成立名老中医工作室、名老中医馆,支持有技术专长的农村中医师到工作室或中医馆进行师承学习;再者,支持基层中医特色诊所与公立医疗体系合作,使个体诊所医生可以依托中医药大学的临床和师资力量加强对特色中医诊疗技术的学习;最后,进一步推进社会办中医特色诊所,将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坐堂医诊所作为优先领域优先举办。

中医(专长)医师实行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包括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

中医(专长)医师在其考核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执业。中医(专长)医师跨省执业的,须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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