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烧伤科医师分会继续教育委员会:
培训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任职条件:具有医师协会委员资格;从事烧伤业务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并招收过研究生;本人愿意承担工作,并接受本烧伤科医师分会管理规定。
培训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继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医学|教育网整理,全体常委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培训与继续教育委员会的职责:在协会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制定和推广行业规范、住院医师培养方案,负责医生资格考试方案的制定与具体实施,负责医生继续教育与业务技能培训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与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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