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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学会会长职权

2016-01-08 15:06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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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学会会长职权: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人代表。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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