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

切换栏目
当前位置:医学教育网  > 中华医学会 > 丽水市医学会 > 正文 RSS | 地图 | 最新

丽水市医学会

2015-04-17 16:55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丽水市医学会

丽水市市医学会正式成立于2002年4月,是由丽水市市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接受丽水市市科学技术协会和丽水市卫生局双重领导,在丽水市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并接受指导和监督管理,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丽水市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丽水市医学会设31个专科分会,单位会员16个,个人会员1400多人,独立的办公场所,设秘书处、办公室、会议室,有专职工作人员,丽水市卫生局局长邱务土兼任丽水市医学会会长,秘书长周文龙。

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开展学术交流是学会工作的主旋律。丽水市市医学会在学术会议的组织策划过程中,注重跨学科、跨区域交叉,注重学科间的相互融合、渗透。全市继续医学教育以及各专科分会开展以专科为特点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140多次,对考核合格着发放II类学分。2013年学会组织学术活动参加人数达15000余人,开展学术活动152次,邀请省以上专家260余人来丽讲学,丰富的学会活动,提供给了会员知识更新的平台医学|教育网整理。各类会议、培训班的数量、论文(资料)汇编、专题讲座及邀请的省级以上专家人数较去年有明显增加,会议和培训班的规模明显扩大,质量明显提高。学术交流与培训已经成为传播医学科技信息、展示医学科技水平的有效平台,起到了互相学习借鉴、启迪科研思路和激发创新灵感的作用。

普及医学科学知识,是医学会承担的责任之一,学会倡导广大医务人员不能单纯地诊病,要在诊病过程中向老百姓普及推广医学知识,让贴切生活需要的科普知识深入人心,同时也增强医患沟通,推动医患关系的改善。由于坚持为医学大众服务,普及大众医学知识,努力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学会开展的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以及义诊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全面、及时地宣传报道丽水市卫生事业的发展状况,广泛传播医疗卫生科学知识。

开展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是医学会的重头戏,我学会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政策性强,承担了部分政府的职能,学会遵循“受理委托不草率,鉴前准备不凑合,公正、客观不含糊”的原则,对每次鉴定给予高度重视,规范工作流程,及时与医学专家沟通,对患者及家属仔细耐心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医鉴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及时、安全医学|教育网整理。《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和医疗损害的鉴定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鉴定工作,特别认真对待医疗损害类的鉴定工作,有效化解医患矛盾,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等方面与各级法院共同协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严谨、细致的和经验不断积累,丽水市医学会医鉴工作正逐步走向成熟,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提高,医学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不断提升,辛勤付出赢得医学科技工作者和政府的信任。

筹备成立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其工作职责是对我市市本级出现的医患纠纷进行调解,并提供医患纠纷调解咨询服务,宣传法律法规和医学常识,引导医患纠纷双方依法、客观、公正地解决医患纠纷。

承担社会职能是学会应尽的义务。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医师资格考试和初、中级卫技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以及医师定期考核。2013年丽水考点共有1425人网报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经审核把关,应参加实践技能考试1311人,实践技能考试合格人数955人,于9月14~15日进行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447人合格。2013年度初、中级卫技考试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共计2811人通过终审,准许参加考试,其中卫技1908人(初级1030人、中级878人),护士903人。今年卫技通过人数1015人,执业护士通过人数648人。对市直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师进行两年一次的定期考核,市直社会办医疗机构139家,考核人员将近四百人。

学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丽水的科技、经济发展服务,以学术交流为基础,以创优精神为动力,用科学的发展观来统领全面工作。

2018医师资格考试网络辅导班次介绍
退出
会 搜
特别推荐
医学教育网医学书店
  • 名师编写
  • 凝聚要点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网络课堂
40多类,1000多门辅导课程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