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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济宁市市中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09-04-30 13:38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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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成员和职能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委员会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要求,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中心。成员名单如下:

  一、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华 区卫生局局长

  委员:张雷 区卫生局副局长、口腔医院院长

  金爱华 区卫生局副局长、区疾控中心主任

  张之翔 区卫生局副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林亭 区人民医院院长

  卢宪梅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闫凯 骨伤医院院长

  石强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郑庆运 唐口镇卫生院院长

  刘善春 安居镇卫生院院长

  刘德强 喻屯镇卫生院院长

  二、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陈传三

  副主任:赵国华

  成员:陈宪武 刘绪杰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法制监督科,电话:2891191.

  三、区继续医学教育中心设在区人民医院。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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